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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优惠救助政策汇编--改
发布时间:2025-07-24
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,需要格外 关心、格外关注。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、衣 食无忧,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,是我们党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,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。
—— 习近平
近年来,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特别是残疾人的 基础性保障工作,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大量惠 及残疾人群体的制度和政策。为更好地宣传这些优惠 政策,让全区残疾人朋友更加深入了解各类惠残政 策,享受更多的实惠,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收 集汇总了近年来出台且仍在执行的涉及到残疾人的 优惠、救助政策,简明扼要归纳为教育就业、康复救 助、组织宣传和维权四个部分。符合申报条件的持证 残疾人,根据具体条件和有关规定,享受相应的优惠、 救助政策 (此政策汇编一年一发布)。
一、教育就业
( 一 ) 残疾人创业扶持
具有开福区户籍、在法定就业年龄内 (男 16-59岁,女 16-54 岁 )、持有有效残疾人证、正在创业的 城乡残疾人,具备:
( 1 ) 创业项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,在相关 部门办理了合法手续;
(2) 产品具有市场前景、生产具有一定规模;
( 3 ) 生产经营具有实际困难需要扶持。
三项基本条件的,可向户口所在地残联申请项目 扶持:
1.残疾人创业扶持申报对象及扶持标准(省项目)
( 1 ) 扶持对象
在就业年龄段内 (男 16-59 岁,女 16-54 岁 )、持 有第二代残疾人证;创业组织为依法取得相关证照、 稳定经营 3 个月以上且登记成立时间在2 年以内的小 微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; 县级以 上残联组织 2018-2020 年间评定的阳光致富示范户、 阳光致富带头人 (年龄上限可放宽至 65 岁 )。联合创 业的,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 (股权比例) 不得低于 51% 。跨地区创业的,由创业组织登记注册地残联负 责实施,具体条件由各地在实施方案中明确。
(2) 扶持标准
①场租补贴。残疾人租赁场地、摊位自主创业, 以实际租金为限额,凭租金支出有效证明 (合同、收据 ) 给予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的补贴。
②设备补贴。残疾人自主创业购置生产、经营必 需的设施设备、工具、仪器等,凭购买发票等有效证 明给予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的补贴。
③种苗及农资补贴。残疾人从事种植业、养殖业 和加工业,并具有一定规模,凭支出有效证明,给予 最高不超过 5000 元的补贴。 以上补贴可以叠加,但 每户最多不超过 20000 元,由区级残联通过银行直接 发放。有关重要凭证应复制作为扶持档案资料保存。
2.残疾人创业扶持申报对象及扶持标准(市项目)
( 1 ) 扶持对象
一是残疾人创业者应具有本市户籍,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,且原则上本人处于就业年龄段 (男 16-59 岁,女 16-54 岁 )。如残疾人属县级以上残 联评定的阳光致富示范户、阳光致富带头人,年龄上 限可放宽至 65 岁。
二是原则上残疾人创业项目要有固定的生产经 营场所,并在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登记。如残疾人创业 项目尚未登记但项目计划书通过人社、教育、工信、 农业农村、团委、妇联等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并获奖的,可先行申报纳入残疾人扶持项目,接受创 业指导服务,并在项目完成注册登记后发放扶持资金。
三是联合创业的,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 (股权比例 ) 不得低于 51%。
四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优先纳入残疾人创业 扶持:1 、登记成立时间在 2 年以内的小微企业、 民 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;2 、零就业家庭残 疾人;3 、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;4 、普通高等院校及 省特教中专 2021 年以后毕业的残疾人;5、重度残疾 人;6 、纳入防返贫监测的残疾人。
五是下列对象不予纳入残疾人创业扶持:1 、残 疾人系财政供养人员;2 、已获得过残联创业扶持的。
(2) 扶持标准
①对创办公司或机构,并取得了《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 的残疾人(残疾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 的 50%),给予创业扶持。其中,公司或机构从业人员 在 3 人 (不含 3 人) 以下的,给予 5000 元的创业扶持; 公司或机构从业人员在 3 人(含 3 人)以上 5 人以下(不 含 5 人) 的,给予 10000 元的创业扶持;公司或机构从业人员在 5 人 (含 5 人) 以上的,给予 20000 元的创业 扶持。租赁场所经营的,再给予800 元/月的场所租金 补助 (场所租金低于 800 元/月的,按实际发生的租金 补助),场所租金补助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。
②对从事个体经营创业,并取得了《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》的残疾人,给予3000 元的创业扶持。租 赁场所经营的,再给予 400 元/月的场所租金补助(场 所租金补助低于 400 元/月的,按实际发生的租所租 金补助),场所租金补助扶持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。
③对在市级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过培训或在残疾人 创业孵化基地开办网店创业的残疾人,由培训机构和残 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推荐,根据网店卖家累积信用好评、 动态评分等情况评定,给予 2000 元的创业扶持。
3. 申报资料
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(村) 填写《长沙市残疾人 创业扶持申请审批表》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:
( 1 ) 说明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项目、时 间、地点、资金投入和申请扶持的金额、用途等情况 的书面申请
(2) 残疾人本人的《身份证》、《残疾人证》复印件。
( 3 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或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; 公司或机构从业人员劳动合同、养老保险费缴费证明 复印件。
(4) 申请场所租金补助扶持的,须出具场所租 赁合同 (协议) 和租赁场所合法票据。
( 5 ) 年内正常稳定经营的证明材料 (财务报表、 经营合同、进出货单、银行流水等)。
(6)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(如《公司章程》、 《股东会议纪要》等 )。
(二) 残疾人扶残助学
1.补助对象
具有本市户籍、持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》( 以下简称“《残疾人证》”) 的残疾人学生、 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。包括:
( 一 )就读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 学校中的高中生 (含特教中专、特教学校高中部、普 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)、大学生 (含本科生、 专科生、高等职业教育学生)、研究生 (含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 );
( 二 ) 参加成人高考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 相应学历 (学位) 证书的残疾学生。
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是指学生本人和父母至少 有一人享受低保,或者残疾人家庭被民政部门认定为 低收入家庭的。其它证明不能作为认定依据。
2. 补助标准
( 一 ) 接受中等教育补助标准: 每学年补助 3000 元。
( 二 ) 接受高等教育补助标准:
1 ) 对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校接受专科 (高职) 和本科教育的残疾学生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, 每人每学年补助 3000 元。
2) 对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,在普通高校或科研 院所进行全日制学习的残疾人研究生,以及生活困难 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,按每人 5000 元的标准给予 一次性补助。
3 )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残 疾学生,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一年内,经学信网查证 后按照每人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助学补助。
4) 就读同等学历的残疾学生及生活困难残疾人 家庭子女,只享受一次补助;提高学历层次的可以再 次申请相应学历补助。
( 三 ) 对于特殊学习情况的认定:
对“3+2”学制、五年一贯制等情况,因高中阶段 与大学阶段的补助标准一致,均按每年 3000 元的标 准给予补助。
2.提交资料要求
( 一 ) 残疾人学生提交资料要求:提交入学录取 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、本人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》( 以下简称“《身份证》”) 或户口簿、《残 疾人证》原件或复印件。
( 二 ) 取得成人高考、自学高等学历的残疾人提 交资料要求:提交本人《身份证》或户口簿、《残疾 人证》、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。
( 三 ) 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交资料要求: 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、本人《身份 证》和户口簿、父 (母)《残疾人证》等原件或复印 件,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或低收入认定的有 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。
( 三 ) 残疾人托养
1.托养服务对象
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,持有《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》、男 16-59 岁,女 16-54 岁的未就业的 智力、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。申请集中托养的服务 对象,可将年龄放宽到 14-65 周岁。
2. 申报流程
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,填写《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》;
社区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,在《申请表》上 签署意见后,上报街道残联;街道残联对社区上报的 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,在《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上报 区残联,区残联汇总上报市残联,符合申报条件的对 象可享受托养服务。
( 四 ) 残疾人两项补贴
1.补贴对象
( 1 )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:具有长沙市户籍、 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、二级的各类残疾人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且残疾等级为三、四级的各类残疾人。
(2)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:具有长沙市户籍、 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 一、二级的各类残疾人。
2.补贴标准
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40 元,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。
3. 申办程序
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《长沙市残疾人两 项补贴申请审批表》和户籍、残疾人证、低保证等相 关资料。
( 五 )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
1.补贴对象
( 1 ) 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补助: 对城乡三无人员、重度残疾人、城乡低保人员、已纳 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等缴费特别困 难群体。
(2) 对集中缴费期内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 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,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。
2.补贴标准
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 200 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;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,重度残疾人 ( 一、二级) 个人缴费部分,由财政 全额补助。 (金额每年会有变动)
残疾人持身份证、户 口本、有效残疾证原件及复 印件,到户口所在地社区 (村)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。
( 六 )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
1. 申报对象
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安排了残疾人(含残疾军人证 1 至 8 级) 就业的区、县 (市) 所属机关、团体、事 业单位、各类企业、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。
2.集中审核时间
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审核认 定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。
3.审核方式
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:用人单位通过湖南省政 务服务网 (http://zwfw-new.hunan.gov.cn/) 申报、办 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。(登录方式: 湖南一件事一次办--法人服务--部门办--省残联--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--在线办理--法人登 陆 ),根据系统要求扫描、上传相关资料,办理审核 认定。
审核资料请查阅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 核认定材料清单》, 申报流程请查阅《全国残疾人按 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》,均公布在长 沙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栏。
( 七 ) 盲人按摩补贴
1.补贴对象
具有我省户籍,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, 持有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从事盲人按 摩工作,取得相关资格证的盲人按摩机构。
2. 申报条件
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盲人医疗按摩机 构 (含专业按摩医院)或符合下列条件的盲人保健按 摩机构,可申请残联及财政部门给予扶持和补贴。
( 1 ) 在我省注册登记,有固定经营场所 ( 3 年 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经营场所产权) ,依法取 得相关证照,正常运营 1 年以上且经营过程中未发生 转租或挂靠等经营行为。
(2)从业盲人达到20 人或从业盲人占直接从事 按摩工作人员总数(不含辅助人员) 的比例达到 25% 以上且不少于 2 人。
(3)盲人按摩机构与从业盲人签订 1 年以上(含 1 年 ) 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,从业盲人月工资不低 于机构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(4)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店面按要求使用全省规 范的LOGO 标识标牌,经营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, 有完整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。
( 5 ) 未领取《湖南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合格证》 及扶持资金的机构。
3. 申办程序
符合申报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每年 3-5 月到按摩 机构注册地社区填写《湖南省盲人按摩机构补贴资金 申请表》一并提交申报条件描述的纸质证明材料。
(八)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
1.培训对象
具有长沙市户籍或持有长沙市有效居住证、持有 三代及以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在法定劳 动年龄段、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残疾人。
每年年初社区街道对辖区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 业能力的残疾人摸底,上报区残联。在市、区残联开办 不同种类培训班前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培训。
(九) 湖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
1.平台介绍
湖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是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搭建的“互联网+”官方平台-- 中国残疾人 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湖南子网站,旨在支持和帮 助残疾人就业求职和残疾人创业,为找工作的残残疾 人和招聘残疾人的企业提供残疾人求职招聘、职业培 训、政策法规、创业指导、信息展示、残保金政策咨 询等服务。
2.残疾人如何注册平台找工作
第一步:浏览器搜索“湖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 络 服 务 平 台 ” , 或 直 接 输 入 平 台 地 址 ( https://hunan.cdpee.org.cn/ ) 进入平台官方网站。
第二步:进入官网首页,点击“登录注册”,即可 注册自己的账号, 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。
第三步:登录注册后,进入“个人中心” ,完善好个人简历。
第四步:完善好个人简历和信息后,回到首页点 击“在线求职”,找到岗位,点击“投递简历”即可
第五步,点击右上角“个人中心”,点击“我的投 递”,即可查看投递及面试邀请情况。
3.备注:
( 1 ) 残疾人创业扶持 (省项目) 工作摘自文件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 2020 年度残疾人创业 扶持任务的通知 (湘残教就字〔2020〕4 号 ) 、关于 印发《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(湘残 联字〔2015〕9 号 )
(2) 残疾人创业扶持 (市项目) 工作摘自文件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 2022 年度长沙市残疾 人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 (长残教就发〔2022〕2 号 ) 、 关于印发《长沙市残疾人创业扶持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(长残联发 ﹝ 2014 ﹞ 60 号 )
( 3 ) 残疾人扶残助学工作摘自文件关于印发长 沙市残疾人联合会、长沙市财政局、长沙市教育局关 于印发《长沙市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助学补助办法》的通知 (长残联发〔2024〕8 号 )
(4) 残疾人托养工作摘自文件长沙市残疾人联 合会《关于下达 2024 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的通知》 (长残教就发〔2024〕1 号 )
(5)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摘自文件关于印发《全 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制度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(长政办函〔2016〕35 号 )
(6) 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摘自文件关于《关于 印发〈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〉的通知》 长政发〔2014〕47 号、《关于印发〈长沙市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长政办发〔2017〕 23 号、《关于印发长沙市实施〈湖南省残疾人扶助 办法〉细则的通知》长政发〔2017〕23 号
(7) 关于印发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 理办法》的通知 (财税〔2015〕72 号 ) 、按比例安 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摘自《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 (第 273 号 ) 》、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办理 2024 年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》
( 8 ) 盲人按摩补贴工作摘自湖南省残疾人联合 会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湖南省盲人按摩行业扶 持办法》的通知 (湘残联字〔2018〕1 号 )
(9)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摘自长沙市残疾 人联合《关于下达 2022 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和 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培训目标任务的通知》(长残教 就发〔2022〕3 号 ) 。
二、康复工作
( 一 )0-14 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(省重点民生实 事项目 )
1.救助对象
开福区户籍的 0- 14 岁或持开福区居住证的 0-6 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 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;救助的具体条件为: 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三级医院出具的 诊断证明书;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,预期合理; 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,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 潜力,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。
2.救助标准
( 1 )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: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
功能评估、视觉基本技能训练 1 次,时间不少于 1 个 月,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 元。
(2) 听力言语、智力、孤独症、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每月不超过 2000 元,每年不超过 2 万元。
( 1 ) 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《残疾人精准康复服 务补助申请审批表》,自主选择市项目定点康复机构。
(2)残疾儿童监护人每月 25 日前到残疾儿童户 籍所在地 (居住证发放地) 区残联组织提出申请,按 照“最多跑一次”的要求,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以委托训 练机构将项目所需申报资料统一报送区残联进行审 核。
( 3 ) 区残联对残疾儿童项目申请资料审核通过 后,次月开始,残疾儿童到训练机构进行康复训练。
(二) 陪护补助
1.补助对象
开福区户籍且当年度在长沙市定点康复机构接 受康复训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低收入家庭。
2.补助标准
400 元/月,补助时间每年不超过 10 个月,训练 时间不足 10 个月的,按实际训练时间进行补助。
3. 申办流程
( 1 ) 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《残疾人精准康复服
务补助申请审批表》,按照“最多跑一次”的要求,残 疾儿童监护人可以委托训练机构将补助所需申报资 料统一报送区残联进行审核。
(2) 审核通过后,区残联在区级门户网站公示
7 天,公示完后统一将陪护补助发放至申请对象一卡 通账号。
( 三 ) 0-14 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(项目外)
1.救助对象
开福区户籍的 0- 14 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残 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;有手术适应指 征,需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;需实施矫治手术 的肢体残疾儿童。救助的具体条件为:持有《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。
2.救助标准
( 1 ) 开福区户籍残疾儿童到省内外定点康复机 构接受康复训练的,且未享受户籍地和居住地康复机 构政策的,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0 元,康复训练 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 10 个月,不足 10 个月的据实 结算。
(2) 开福区户籍残疾儿童到非定点机构接受康
复训练的,且未享受户籍地康复机构政策的,救助标 准为每人每月 500 元,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 10 个月,不足 10 个月的据实结算。
( 3 ) 人工耳蜗手术每人一次性救助 7.5 万元;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平均每人每次救助 1.8 万元 (在救助年龄内,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 2 次)。
3. 申办流程
( 1 ) 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《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补助申请审批表》向社区残协或街道残联提交申请。
(2) 街道残联统一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残联进 行审核。
( 3 ) 审核通过后,区残联在区级门户网站公示
7 天,公示后再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一卡通账号。
( 四 )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
1.补贴对象
具有开福区户籍,并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》的残疾人,或持有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 0- 14 岁残疾儿童 (截止当年度 12 月 31 日年龄不满 15 周岁 )。
2.补贴标准
按最高补贴金额 100%和 60%两个档次给予补贴。
( 1 ) 按最高补贴金额 100%补贴标准:对以下残 疾人 (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;特困供养户残疾人; 一、二级残疾人;不满 15 周岁的残疾儿童、少年; 年满 15 周岁的在校持证残疾学生) 适配《补贴目录》 内的辅助器具,实际价格低于最高补贴金额的,按实际 价格给予补贴;实际价格超出最高补贴金额的,按最高
补贴金额给予补贴,超出部分由残疾人自行承担。
(2) 按最高补贴金额 60%补贴标准:其他残疾 人审批要求适配《补贴目录》中的辅助器具,按所适 配辅助器具对应最高补贴金额的 60%给予补贴,实际 价格低于最高补贴金额 60%的,按实际价格给予补贴, 超出最高补贴金额 60%的部分,由残疾人自行承担。
3.补贴数量
( 1 ) 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内,同一类型辅助器具 适配补贴只能享受一次。
(2) 残疾人申请同一类型辅助器具时,每次只 能申请一件。
( 3 ) 对于不同种类辅助器具需求,多重残疾人 申请补贴的辅助器具总数不超过 3 件,其他类别残疾
人总数不超过 2 件。
(4) 0- 14 岁听力残疾儿童,经评估应双耳适配 助听器的,可一次性申请左、右各 1 台助听器,按 2 件计;双肢残缺经评估应适配的残疾人,可一次性申 请两例假肢,按 2 件计;经评估应适配矫形器的残疾 人,可以申请 2 例矫形器,按两件计。
4.如何申请
( 1 ) 线上申请:残疾人本人 (或其监护人/代理人 ) 登录“湖南省辅助器具管理与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 称“辅具服务平台”) 进行申请,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
(2) 线下申请:线上申请操作困难的残疾人, 本人 (或其监护人/代理人) 持有效证件,到户籍所 在地社区提出申请,填写《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 配补贴申请审批表》。审核通过后,工作人员及时将 申请信息录入到“辅具服务平台”。
( 3 ) 社区残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申请 材料中身份信息、申请补贴标准和申请辅具进行审核。
(4) 服务机构或持《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 配评估员证》的评估人员在 5 个工作日完成对残疾人 的评估,给出适配方案。
( 5 ) 区残联在 5 个工作日完成对残疾人申请补 贴标准、辅具和评估机构评估方案审核。
(6) 残疾人申请审核通过后,登录“辅具服务平台”,选择辅助器具产品,向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 提交订单。
(7) 服务机构或厂家在规定时间 (成品 5 个工 作 日;定制类70 个工作日 ) 完成发货或者定改制辅 具,完成适配。
( 8 ) 适配服务完成后残疾人和辅助器具服务机 构双方登录“辅具服务平台”进行确认。
(9) 服务机构完成对配辅具的适配和使用回访 工作。
( 10)区残联与服务机构或供应商按文件标准进 行结算。
( 五 ) “光明· 关爱”项目
( 一 ) 申报对象
具有长沙市开福区辖区常住人口户籍,有康复需 求的贫困低视力患者、白内障患者及胬肉患者,其中 接受救助的低视力患者需持有效残疾人证或三级医 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;白内障患者仅限参加了城乡居
民医疗保险的人员。
( 二 ) 救助标准
( 1 ) 具有手术指征的建档立卡人群、残疾人、 五保户、低保户及其他低收入人群,患者正常医保报 销后,白内障手术(指定晶体)每例( 一只眼算一例 ) 补贴 1500 元,剩余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,患者 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(若选用非指定晶体,需个人自付 晶体差价)。
(2) 除以上五类人群,选用指定晶体,正常医 保报销后, 自付部分每例补贴 1000 元,患者自付 500 元,剩余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(若选用非指 定晶体,需个人自付晶体差价)。
( 3 ) 符合要求的 0- 14 岁低视力救助对象按每例 2000 元标准救助,其中 1000 元用于为救助对象提供 功能评估,视觉基本训练,时间不少于 1 个月,1000 元用于救助对象适配助视器;14 岁以上的低视力救 助对象按每例 1000 元的标准,用于适配助视器,助 视器适配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 1000 元,据实结算。
4 、符合翼状胬肉救助对象,正常医保报销后, 自付部分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 1000 元,不足 1000 元的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。
区残联每年委托救助机构,到各街道残联 ( 社 区残协 )进行眼病筛查,由各街道残联(社区残协 ) 做好项目宣传以及组织工作,协助救助机构做好项 目摸底筛查,对符合条件且有康复需求的眼疾患者 进行救助。
备注:
1.0- 14 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(项目内 )、陪护补 助、0- 14 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(项目外) 摘自文 件《长政办发〔2019〕55 号》、长残联发〔2020〕 27 号》。
2.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摘自文件《长 残联发〔2022〕22 号》。
3.“光明· 关爱”项目摘自文件《长残康发〔2021〕
7 号》文件。
三、组织宣传
办理三代残疾人证
( 一 ) 申领条件
1 、 申领自愿、属地管理。开福区户籍或有开福区半年以上居住证的外地户籍。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、精神及多重残 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。
2 、申请人应当按照《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 相关条件提出申请:
( 1 )言语障碍者,年满 3 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。
(2)精神障碍者,年满 2 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。
( 3 ) 听力障碍者,0- 1 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 一级和二级;2-3 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、二 级和三级;4 岁 以上人群评定听力残疾一级、二级、 三级和四级。
( 4 ) 申请智力、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 申请残疾人证的, 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 明材料。
3 、 因病、 因伤致残者,在治疗期终结、康复 期满 1 年后方可提出申请。
( 二 ) 所需材料
1 、 申请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|
2 、 自申请日起一年前相关病例资料 (原则上须 提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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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、白底免冠正面彩色 2 寸纸质照片、电子照片。 (宽 358 像素*高 441 像素 ) |
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 1
申请智力、精神类残疾人证、未成年人申请办证 |
须提供监护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复印件 (户口本能 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) |
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 2
非长沙本地户籍申请残疾人证 |
须提供半年以上的开福区居住证 |
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 3
家庭贫困且行动不便的申请人,可申请上门鉴定 |
户籍所在地社区向县级残联递交《申请上门鉴定 报告》(加盖社区公章)、拍摄申请对象居家行动不便 的视频 注意:上门鉴定非一申请即上门,累积 3-4 人申 请后,医生将安排时间集中上门鉴定。 |
( 三 ) 办理流程
1 、 申请
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社区或开福区政务中
心申请残疾人证。
2 、受理
社区或开福区政务中心接到办证申请后,由工作 人员对申请人及其照片、身份证、户 口簿等相关材料 进行核对,凡资料不全者,待资料补全后再进行受理: 对提供虚假信息者,不予受理。
核实资料齐全后,发放《申请表》《评定表》各 1 份,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、鉴定表,确保信息真实、 准确、完整,并将 2 张 2 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粘贴于 《申请表》和《评定表》“贴照片处”,社区加盖公章。
3 、鉴定
( 1 ) 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残疾鉴定指定医 院:长沙泰和医院 (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529 号, 88518508)
鉴定时间:每周三、五下午 2 点-4 点
(2) 智力、精神残疾鉴定指定医院:长沙市精 神病医院 (地址: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 62 号,联系 电话:85091009 、85091007)。
鉴定时间:每周三 全天
4 、鉴定结果邮寄及公示
评定医院邮寄纸质鉴定结果至区残联(长沙市泰 和医院邮寄周期约 15 个工作日、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邮寄周期约5 个工作日 ) ,区残联收到鉴定结果后公 示 5 个工作日。
5 、办理
①申请人信息上传至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
②医院评定结果上传至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
③区县管理员审核
④收集白底照片制证
6 、残疾人证发放
( 1 ) 街道、社区工作人员代领, 申请人可于户 籍所在地街道、社区领取。
(2) 申请人在外地或行动不便可免费邮寄给个 人。 (须提供详细地址、电话和身份证号码)
( 3 ) 前往开福区政务中心3 楼 305 办公室自行 领取。 (联系电话:84390335 )
换领三代残疾人证
( 一 ) 申领条件
具有开福区户籍、残疾关系在开福区
(非本地户籍、残疾关系不在本地的无法在开福
区残联办理残疾人证换领,须联系户籍所在地办理, 具体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户籍所在地要求。 )
2 、 已经过户籍所在地指定评残医院鉴定,非 目 测评定。
(若为目测评定,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指 定医院鉴定后方可办理。 )
( 二 ) 所需材料
到期换证 | 身份证、户 口簿、原残疾证 |
残损换新 | 身份证、户 口簿、原残疾证 |
( 三 ) 办理方式
到期换证: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,期满可到携带 上述资料,可前往开福区政府政务中心3 楼 305 办公 室换领,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。
残损换新:残疾人证污损、影响正常使用的,可 前往开福区政府政务中心3 楼 305 办公室换领,同时 将原残疾人证交回。
变更残疾人证等级
( 一 ) 申请条件
1 、开福区户籍或有开福区半年以上居住证的外 地户籍。
2 、 申请人应当按照《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 相关条件提出申请
3 、因病、因伤致残者,在治疗期终结、康复期 满 1 年后方可提出申请。
( 二 ) 所需材料
申请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残疾人证原 件 |
自申请日起一年前相关病例资料 (原则上须提供) |
白底免冠正面彩色 2 寸纸质照片、电子照片。 (宽 358 像素*高 441 像素 ) |
补充材料的情况参照新办证
( 三 ) 办理流程
1 、 申请
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社区或开福区政务中 心申请残疾人证
2 、受理
社区或开福区政务中心接到办证申请后,由工作 人员对申请人及其照片、身份证、户 口簿等相关材料 进行核对,凡资料不全者,待资料补全后再进行受理:
对提供虚假信息者,不予受理。
核实资料齐全后,发放《申请表》《评定表》各 1 份,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、鉴定表,确保信息真实、 准确、完整,并将 2 张 2 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粘贴于 《申请表》和《评定表》“贴照片处”,社区加盖公章。
3 、鉴定
( 1 ) 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残疾鉴定指定医 院:长沙泰和医院 (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529 号, 88518508)
鉴定时间:每周三、五下午 2 点-4 点
(2) 智力、精神残疾鉴定指定医院:长沙市精 神病医院 (地址: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 62 号,联系 电话:85091009 、85091007) 。
鉴定时间:每周三 全天
4 、鉴定结果邮寄及公示
评定医院邮寄纸质鉴定结果至区残联(长沙市泰 和医院邮寄周期约 15 个工作日、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邮寄周期约5 个工作日 ) ,区残联收到鉴定结果后公 示 5 个工作日。
5 、办理
②录入医院评定结果至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 ↓ ③区县管理员审核 ↓ ④收集白底照片制证 |
6 、残疾人证发放
( 1 ) 街道、社区工作人员代领, 申请人可于户 籍所在地街道、社区领取。
(2) 申请人在外地或行动不便可免费邮寄给个 人。 (须提供详细地址、电话和身份证号码)
( 3 ) 前往开福区政务中心自行领取。
*如等级变化需收回原证件
迁移残疾人证
( 一 ) 申领条件
1 、户籍已由其他地区迁移至长沙市开福区
2 、 已经过户籍所在地指定评残医院鉴定,非 目 测评定。
(若为目测评定,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指
( 二 ) 所需材料
长沙市内迁移至开福 区: | 身份证、户 口簿复印件 |
长沙以外湖南省以内 迁移至开福区: | 身份证、户 口簿复印件; 原户籍地残联须提供申请表、鉴 定表纸质复印件或电子图片。 |
湖南省以外迁移至开 福区: | 身份证、户 口簿复印件; 原户籍地残联须提供申请表、鉴 定表纸质复印件或电子图片。 |
( 三 ) 办理方式
线下办理:携带上述纸质资料前往开福区政府政 务中心3 楼 305 办公室办理
线上办理:1 、湘易办、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 台申请办理;2 、街道、社区收集电子资料发送给区 残联办理
挂失补办残疾人证
( 一 ) 申领条件
具有开福区户籍、残疾关系在开福区
(非本地户籍、残疾关系不在本地的无法在开福 区残联办理挂失补办,须联系户籍所在地办理,具体 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户籍所在地要求。 )
2 、 已经过户籍所在地指定评残医院鉴定,非 目 测评定。
(若为目测评定,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指 定医院鉴定后方可办理。 )
( 二 ) 所需材料
身份证、户 口簿、遗失声明
( 三 ) 办理流程
1 、社区开具遗失声明
申请人携带身份证、户 口簿,前往户籍所在地的 社区开具遗失声明,社区核实情况后加盖公章。
2 、 区残联补办残疾人证
申请人携带身份证、户 口簿、遗失声明,前往开 福区政务服务中心3 楼 305 办公室补办残疾证。
注销残疾人证
一、本人主动申请注销
( 一 ) 所需材料 1.本人身份证、户 口簿复印件、残疾人证原件
2.注销申请书 (本人、监护人签字盖手印) ( 二 ) 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
智力、精神类或未成年人申请注销 1.须补充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资料 2.户籍所属地街道、社区对于应对注销情况知情 3.监护人和持证残疾人须到现场办理注销手续 ( 三 ) 办理流程
监护人和持证残疾人须携带上述资料到开福区 政务中心 3 楼 305 现场办理注销手续,收回残疾人证, 注销后 1 年内不得新办残疾人证。
二、持证人死亡注销
( 一 ) 所需材料
开福区残疾人注销残疾关系统计表 (须街道盖 章 )
( 二 ) 办理流程
区残联每月定期收集注销残疾关系统计表,注销 死亡残疾人信息。
三、到期注销
2018 年以前通过目测核发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
的,须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。持
证人在接到换证书面通知超过半年无正当理由拒不 按要求换证,且证件有效期超过 1 年的,由县级残联 予以强制注销。
四、维权
1.实施对象
具有开福区户籍并持有在开福区残联核发的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,可享受残疾人乘 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政策。
2. 申请条件
需要办理爱心卡的残疾人可携身份证、《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到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 口 填写《长沙市残疾人公交爱心卡办理申请表》,申请 办理爱心卡。
3.办理流程
( 1 ) 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政务中心2 楼综合窗
口填写《残疾人爱心公交卡申请表》,做到信息真实、 准确、完整;
(2) 工作人员进入公交爱心卡系统,扫描申请 人身份证,为其办理,并告知 50 个工作日后到开福
区政务服务中心 305 办公室领卡,电话 84390335;
(3)工作人员每 2 月将办理爱心IC 卡的资料送 至东塘赤岗冲公交公司进行制卡,由公交公司邮寄爱 心 IC 卡至政务服务中心。
1.补贴对象
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 机动轮椅车车主。车主须为持有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》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 人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(GB12995-2006) 的相关规定。
2.补贴标准
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 贴 260 元。
3. 申报流程
购置了符合国家标准 ( GB12995-2006 ) 相关规 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作为自 己外出的代步工具的 残疾人,可向社区 (村) 残协提出申请→社区 (村) 残协确认后→ 区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批。所需资 料: ( 1 ) 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 (残
疾类别为肢体或者多重残疾 (含肢体) ; (2) 残疾 人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; ( 3 ) 机动车购买凭证复印 件; (4) 个人银行卡复印件。
1. 改造对象
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 1 ) 持现行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(2) 原建档立卡和现低保、分散特困供养对象、 边缘户等困难家庭;
( 3 ) 已按规定纳入湖南省“十四五”困难重度残 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数据库;
(4) 五年内未改造对象。
改造对象原则上以重度残疾人为主,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。
2.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
从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出发,兼顾“个性化”和“人 性化”需求,围绕残疾人“居家生活无障碍”这个中心, 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、最迫切、最可行的项目。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含无障碍施工改造和无障 碍设备配备两大类别,以无障碍施工改造为主。各区
县 (市) 残联要对改造对象家庭进行全方位、针对性 改造,使其在家庭内部实现生活起居通行无障碍。
改造以省残联和湖南中土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 公司编制的《五部位改造法 湖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图示图例》为基本规范。
针对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,提出以 下改造指标,各地应予特别注意:
( 1 )五部位通行流线应尽可能消除高差和平整, 有必要对台阶进行坡化或者安装扶手处理。
(2) 对乘轮椅者或其他潜在轮椅使用者,五部 位通行流线上的“门洞拓宽”为可以优先选择的改造 内容,改造后的门洞宽度应至少能够保障使用者的顺 畅通行。
( 3 ) 护理床配备仅适用于长期卧床难起的残疾 人,且需同步安装应急呼叫设施和床边安全扶手。
(4) 对残疾人本人完全没有做饭需求或使用厨 房设施可能性的,不建议实施厨房部位改造。
( 5 ) 对视力、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家庭仍在使 用旱厕或者无厕的,应优先实施卫生间部位改造,同 时做好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资源整合。
在适用本基本规范时,应充分考虑房屋结构和残 疾人及其家庭生活习惯的差异性,在便利残疾人的行 动、起居、饮食、如厕、洗浴、安全、信息获取的基 础上,结合实际情况制订“一户一方案”。
向社区 (村) 残协提出申请→街道 (镇) 残联进 行核实→ 区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批。所需资料:1、 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2 、残疾人本人户 口本、身份证。
备注:
1.残疾人爱心卡内容摘自长政办函〔2014〕109 号文件
2 .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摘自湘残维字 〔2023〕3 号文件
3.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摘自长残维发〔2024〕
2 号文件
五、专门协会和辖区为残服务机构
( 一 ) 协会
1.盲人协会
主 席:杨德才
副主席:董启明
2.聋人协会
主 席:潘雪梅
副主席:周碧蓉
3.肢残人协会
主 席:
副主席:罗祖红
4.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
主 席 : 杨 柳
副主席:钟 雯
5.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
主 席:曹群良
副主席:彭淑媛
(二) 为残服务机构
1.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
( 1 ) 长沙市开福区思语儿童发展中心 地址:开福区四方坪时代先锋二楼 服务对象类别:听力言语、孤独症 联系方式:19119213666 黄新老师
(2) 长沙市开福区润苗康复中心
地址:开福区四方坪福嘉园4 栋 4 楼
服务对象类别:智障、孤独症
联系方式:15802665242 张萍平老师
( 3 ) 长沙市开福区星苑儿童康复中心
地址:开福区中山路 272(青少年宫A 栋 2A 层) 服务对象类别:智障、孤独症
联系方式:13808479145 彭亚平老师
(4) 长沙市第一医院
地址:开福区营盘路 311 号长沙市第一医院 服务对象类别:智障、脑瘫
联系方式:15111019018 刘霞老师
( 5 ) 爱希会残疾儿童服务中心
地址:开福区四方坪街道长城万富汇 3 楼 3010 服务对象类别:孤独症、脑瘫、智力
联系方式:18573129724 易渊嫱老师
2.残疾人托养机构
( 1 ) 长沙市开福区怡馨家园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局关祠 18 号 服务范围: 日间照料托养
联系人:李湘清 联系电话:17773136597
(2) 长沙市开福区怡智家园智障人士服务中心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 211 号绿洲花园 商铺 12 栋 101
服务范围: 日间照料托养
联系人:郭永英 联系电话:18508438423
( 3 ) 长沙市开福区怡嘉阳光家园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戴家河社区服务中 心二楼
服务范围: 日间照料托养、寄宿制托养 联系人:何妍熙 联系电话:18075156547
(4) 长沙市开福区博爱阳光家园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福嘉园小区6 栋301
服务范围: 日间照料托养
联系人:刘晓 联系电话:13319588107
( 5 ) 长沙市开福区民祥康复托养中心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胜社区文庭雅 苑 8 栋 3 楼
服务范围: 日间照料托养、寄宿制托养 联系人:黄姣 联系电话:18108418081
(6) 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辅具适配展示中心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万家丽北路二段 211 号绿洲花园 12 号栋 101 号商铺一楼
服务范围: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,一般性辅助器 具适配服务,助听器适配及服务
联系人:吴磊 联系电话: 199165958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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